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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[2025-04-15]  来源:

各实验:

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于4月9日印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5)及工程训练中心(现代教育技术中心)通知要求,结合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实验中心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学院所有实验实训室(涉及S2、S5 、J12栋)

二、检查内容

1、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、安全管理制度、实验室安全信息标识牌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张贴情况;

2、检查各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;

3、检查危化品、易燃易爆品管理情况、废弃物管理、特种设备管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;

4、检查实验实训室卫生管理状况;

5、检查实验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完好,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;

6、其它期初实验实训室检查反馈需要整改的事项。

三、检查安排

本次检查分实验室自查、学院检查:

1、实验室自查(2025年4月15日-4月24日)

各实验室结合白身实际情况,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)》进行自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进行整改,并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如实汇总到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査自纠汇总表》(附件2)中。

2、学院检查(2025年4月25日

学院组织开展实验室现场检査,对检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实记录、并通知整改,如仍整改不到位,在学校检查中被通报,将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实验室管理考核办法给予绩效扣分考核。


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

2025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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